辛丑条约东交民巷历史,?
第二次,战争之后,在西方列强坚船利炮之下,清,与八国联军签订了丧权辱国的《天津条约》,该条约就把东交民巷划分为供给外国建设外交使馆的区域。
1901年,李鸿章又代表清,和英美法德俄日等11国在北京签订了不平等条约 ,史称“辛丑条约”。该条约规定清,向这11国赔款4.5亿两白银,加上利息达9.82亿两。除此外, 还规定东交民巷内中国人不得居住,各国可派兵驻守,使东交民巷成了“国中之国”。
东郊民巷,是指义和团放火烧了位于东郊民巷的一座教堂,西方列强以此为借口发动侵华战争,先后有八个国家参与,也就是大家熟知的“八国联军侵华战争”,结果清,惨败,签订了丧权辱国的《辛丑条约》。